购房合同应该用专门的条款甚至章节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做出具体约定,主要是约定有哪些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判断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标准是是什么、“正常运行”的最后时间是何时、一旦无法达到“正常运行”标准如何处理等。
在天然(煤)气方面:对“精装修”房,应当约定房屋交付使用时即可供应;对“初装修”房,至少要约定房屋交付使用时,供气设施已入户并与市政网连通,在入住后多长时间内有“气”供应,在通气之前由开放商负责采取措施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将具体措施写明)。
在供水方面:首先要搞清是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还是小区自备井地下供水。若是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交房时小区供水已纳入市政自来水管网;若是自供水,则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交房时地下水的使用已经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检疫部门确认的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报告。
在供电方面:应当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房屋交付使用时,用电已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双路供电的,应让开发商书面承诺房屋交付使用时具备双路供电的条件。
在取暖方面:首先要搞清供暖方式。市政供暖的,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房屋交付时小区供热已纳入城市供热管网;自供热的,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房屋交付时,小区锅炉房已建成并已具备供热条件。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供热期间、达到温度、一旦不能按时供热或供热温度不达标的解决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