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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具体项目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拟销售的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