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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稳定交易能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并保密的客户名单为商业秘密
时间:2022-04-02 13:55来源:未知 作者:北京律师 点击:
作为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属于经营信息即经营秘密,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区别于相关公众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
  作为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属于经营信息即经营秘密,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区别于相关公众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客户名单中的客户与经营者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保持着良好的交易关系,在生产经营中具有实用性,能够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经营者为经营信息制定了具体的保密制度,对客户及潜在客户信息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与员工明确约定了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因此,认定经营者制作的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如员工明知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客户名单的非公开性和商业价值,仍私自与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属于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经营信息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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