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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出口业务中的6种风险
时间:2015-04-19 11:01来源:未知 作者:北京律师 点击:
近年来,进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帐甚至坏帐不断增加,不仅造成利息损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系数随之增大,这给外贸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因此,风险问题越来越成为
近年来,进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帐甚至坏帐不断增加,不仅造成利息损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系数随之增大,这给外贸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因此,风险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笔者根据几年来进出口工作实践,就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作一粗浅分析。
 
  一般情况下,出口收汇风险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
 
  (一)、出货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符造成收汇风险。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交货,一是生产厂误工,造成晚交货;二是用类似规格的产品代替合同规定的产品;三是成交价格低,以次充好。
 
  (二)、单证质量差造成收汇风险。
 
  虽然规定了以信用证方式结汇,并且按时保质出货,但出货之后,交议付行的单据没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使信用证推动了应有的保护作用。这时即便买方同意付款,却白白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讯费用和不符点扣款,且收汇时间大大推迟,尤其对数额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来会出现亏损。
 
  (三)、信用证规定的陷井条款所造成的风险。
 
  某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是议付的主要单据之一。买方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时提出种种付款的可能,诱使企业出货。一旦放货给了买方,买方极可能故意验货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钱、货两空。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等等。这类条款议付行及受益人都无法保证做到,必须认真审证。一旦出现陷井条款,应及时通知修改,千万勿贪一时省事,给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四)、没有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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