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农村户口如何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事实上也就是常说的“农转城”,主要是指在城镇工作居住满一定年限既可以享受城镇更高的赔偿标准,从而拿到因事故产生的更多的赔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受害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赔偿标准大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时,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高标准也就是住所地或是经常居住地标准进行。住所地跟受害人的户口性质有关,而经常居住地则不一定就是户口地。经常居住地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为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既然一定条件下可以适用经常居住地更高标准,那么农村户口在城镇交通事故获得赔偿的标准可否适用,也即农村户口人员在城镇有经常居住地,可否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目前各地法院遵循最高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意见确定农转城标准为: 一、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已经在城镇(一个或多个)连续居住满一年。 二、受害人在所居住的城镇有固定的连续一年以上的收入来源。 因为人身损害农村和城镇计算的差异可相差几十万,对于农转城,需要受害人提供全面的证据,包括在城镇居住的证明、居住时间的证明、固定收入的证明等,方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自己有较大困难收集相关证据的,建议委托和咨询律师如何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