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业务: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公司股权 建筑工程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律师实务  
理论研究  
联系我们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预约电话:13810524592
     (早8:00-晚21:30)
邮箱:cuplwtl@s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7号北科大厦11层
 
  经典案例 主页 > 业务范围 > 婚姻家庭 > 经典案例 >   
改随继父姓亲爹追讨姓名权
时间:2013-11-20 09:4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前妻离婚另嫁他人后,嫌一家三口人三个姓不好听,便擅自给女儿改姓,结果被其前夫告上了法庭。11月11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姜某将原告李某的女儿的
前妻离婚另嫁他人后,嫌一家三口人三个姓不好听,便擅自给女儿改姓,结果被其前夫告上了法庭。11月11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姜某将原告李某的女儿的姓名改回“李”姓,被告姜某擅自更改其女儿的姓氏无效。

   今年32岁的李某是山东省洙边镇农民。2005年秋天,李某与姜某离婚,5岁的女儿随母亲姜某生活。今年春天,姜某经人介绍和在县城做生意的刘某结了婚。婚后不久,姜某嫌一家三口人三个姓不好听,便擅自将女儿的名字改为“刘”姓。

   李某在获悉其亲生女儿被改随其继父姓“刘”后,非常生气,多次找到姜某,责令其把女儿的姓名改回姓“李”,姜某对此始终不予理睬。李某无奈,一纸诉状将姜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其女儿被姜某擅自更改的姓氏无效,要求姜某将其女儿的名字改回“李”姓。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离婚后子女姓氏的变更问题,《婚姻法》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的纠纷,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分享到: 0
------分隔线----------------------------

版权所有:北京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邮编:100089
电话:13810524592 传真:010-88567992 联系人:王律师
邮箱:cuplwtl@sina.com QQ:1240350436 网址:www.lvshiwz.com 京ICP备110340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