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业务范围
成功案例
热点新闻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收费标准
关于我们
核心业务: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公司股权
建筑工程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理论研究
经典案例
律师实务
理论研究
联系我们
Q Q:
预约电话:13810524592
(早8:00-晚21:30)
邮箱:
cuplwtl@s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5号青政大厦5层
理论研究
主页
>
业务范围
>
婚姻家庭
>
理论研究
>
北京律师: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程序(4)
时间:
2017-09-01 17:37
来源:
未知
作者:
北京律师
点击:
次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分享到:
0
------分隔线----------------------------
上一篇:
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又如何分割
下一篇:没有了
版权所有:北京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邮编:100089
电话:13810524592 传真:010-88567992 联系人:王律师
邮箱:cuplwtl@sina.com QQ:1240350436 网址:www.lvshiwz.com 京ICP备11034045号